关于申报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大城市学院杭州语言服务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的通知
有关各单位:
根据市社科规划办关于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杭州语言服务协同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基地”)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回应时代所需,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问题,进一步凸显中心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助力国家语言服务战略,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
二、课题性质
立项的基地项目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三、立项计划
本次基地项目拟立项课题5-7项,其中重点课题1-2项,一般课题3-6项。成果形式为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
拟立项课题由本基地学术委员会评审,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定,报市社科规划办发文公布,其中咨政研究课题不少于1项,基地主办单位以外的专家学者承担的课题比例不低于1/3。
四、相关要求
(一)选题方向
根据基地建设目标和年度工作要求,2024年课题申报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展开:
1.特殊人群语言服务研究
2.语言文化保护与传承
3.中国文化对外翻译与传播
4.与上述领域相关的咨政研究
申请者请在上述选题范围设计申报课题。优先考虑已有前期研究成果的申请项目。
(二)申报者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校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本基地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申请人申报时须征得课题组各成员本人同意,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和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一般不得申报基地课题。
(三)结项要求
基地项目结题条件按不同的成果形式分不同的结题条件,具体参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杭社规〔2023〕29号)执行。
1.重点项目必须满足以下考核指标之一:
(1)公开出版15万字以上专著1部(含文献校勘);
(2)得到应用和转化的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纳,须提供录用文件;或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对策性研究报告;或被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等录用刊发)2项;
(3)发表核心论文2篇。其中1篇须为CSSCI、SSCI、A&HCI源刊论文(书评除外)。
2.一般项目必须满足以下考核指标之一:
(1)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专著1部(含文献校勘);
(2)得到应用和转化的研究报告(被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采纳,须提供录用文件或被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对策性研究报告)1项;
(3)发表核心论文1篇(含CSSCI扩展版、CSSCI集刊,ESSCI等;书评除外)。
同时,课题最终成果要求体例完整,字数一般要求为论文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8000字以上。注意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有“基地名称”或“基地项目资助”或“基地项目”等标识,否则不予结题。
(四)完成期限
专著完成期限一般为3年,论文完成期限一般为2年,研究报告完成期限一般为6个月。
五、基地项目结题程序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经课题所属基地同意,向市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题申请。具体流程为:
(一)课题负责人登录杭州社科门户网站“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中“结题管理”模块进行结题申请,在线填写、提交和打印《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并按要求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递交相应的书面结题申请材料。
(二)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负责人的结题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和书面审核,确认符合结题要求的,在网上“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确认通过审批,同时在书面的《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课题负责人将经本单位盖章同意后的结题书面材料提交课题所属的基地,由基地审核同意后填写“同意结题”证明(要求盖基地公章)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四)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在收到基地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结题要求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五)报送的书面结题材料包括:
1.在线打印并盖章的《鉴定(验收)结题审批书》一式1份;
2.最终成果一式1份(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经审核确认后的复印件;专著为原件1部;研究报告如发表的则同论文要求,如未发表的则须提供转化和应用的证明材料1份);
3.成果要报一式1份;
4.基地“同意结题”证明(每次报送出具1份)。
六、资助经费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1.5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0.8万元。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50%,按期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具体以立项协议为准。
七、申报材料及评审方式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均采用线下申报,基地统一组织评审。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地课题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四份,于2024年6月23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邮寄至陈老师处。
邮箱:chenyan@hzcu.edu.cn;
联系方式:0571-88285523,18667165190;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0号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文科楼1号楼417办公室,邮编:310015。
附件:
1.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地课题申请书
2. 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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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浙大城市学院杭州语言服务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编辑 | 记者团汪靖
初审 | 姜淑珍
审核 | 赵君波